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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规划局2019年度第一次建设项目审批会审批项目公示
来源:巴彦淖尔市规划局 2019-01-29

2019年1月25日,在市规划局办公楼713会议室召开了市规划局2019年度第一次建设项目审批会。相关单位、企业代表、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有关人员及技术人员列席了会议。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3项)

1.嘉泰河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建筑造型修改

项目情况:项目位于先锋路西、原亭街南、云中大街北,建设用地面积约6.82万平方米。2018年度市规划局第九次建设项目审批会批准设计方案,现申请修改。

选址时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26%,绿地率不小于36%。

原方案技术指标:容积率1.78,建筑密度23.5%,绿地率36%,地上建筑面积12.16万平方米。

修改后方案技术指标:容积率1.8,建筑密度24.1%,绿地率36%,地上建筑面积12.26万平方米。

公共设施配置:配建文化活动站一处412平方米,体育活动用房一处206.5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一处388.24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一处134.19平方米,社区服务活动中心一处426.86平方米,居委会一处86.13平方米,治安联防站一处41.65平方米,门卫一处,每处面积15平方米,公厕一处83.7平方米,垃圾转运站一处120平方米(高度不小于6米)。共配建地下非机动车停车1232辆(面积2220平方米);共配建机动车停车1273辆,其中:地上160辆,地下1113辆(其中普通车位168辆,机械式停车945辆,其中包含配套公建商业停车241辆,建筑面积约26881平方米平方米),地下热交换站305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

建筑造型:1#-13#住宅外立面一层、二层及局部三层采用芝麻白色(色彩编号:1.3P9/1-0471)干挂花岗岩,三层局部及以上部分采用咖色(8.1YR5.5/4.8-0155)外墙仿石涂料;S1#商业建筑采用芝麻白色(色彩编号:1.3P9/1-0471)干挂花岗岩和玻璃幕墙;S2#-S5#商业、G1#公建采用芝麻白(色彩编号:1.3P9/1-0471)和深咖色(色彩编号:7.5YR3.5/1.8-0164)干挂花岗岩,檐口采用灰色沥青瓦。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具体要求如下:

⑴在现场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⑵大寒日日照不满足3小时的房屋,开发企业在销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

⑶S3#商业建筑北墙不得开窗。

2.明鼎华都(D-04号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建设路西、兴隆街南、育红街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1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2.47万平方米。2018年第二次规委会批准规划方案。

原规划方案技术指标:地上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容积率3.48,建筑密度28.1%,绿地率32%。

本次申请修改内容:

⑴在2#楼南侧添建一层门卫和治安联防站,高度4.5米,建筑面积41.9平方米。将2#楼原规划门卫和治安联防站修改为商业。

⑵将原规划中位于2#楼三层的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和社区办公用房120平方米,G2#楼二层的居委会50平方米,G3#楼社区服务活动中心300平方米调整至5#电梯楼的五、六层。规划修改后原规划2#楼三层420平方米的公建修改为住宅,G2#楼二层50平方米的公建修改为商业,G3#楼300平方米的公建修改为商业。临河区车站办事处出具了同意调整的意见。

修改后方案技术指标:地上建筑面积约8.59万平方米。容积率3.48,建筑密度28.2%,绿地率32%。

修改后方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配建文化活动站400平方米;体育设施2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120平方米;社区服务活动中心300平方米;居委会用房5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25平方米;公厕5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20平方米;门卫三处,建筑面积46.9平方米;信报箱1处。共配建地上机动车停车86辆,配建地下机动车停车354辆(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其中停车库105辆,停车位249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880辆(面积约1930平方米)。配建人防工事建筑面积5046平方米(兼机动车停车)。

市规划局意见:不同意第⑴项修改内容,同意其他修改内容。在现场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3.内蒙古四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建筑造型修改

项目情况:项目位于新华街北、建材路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7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3.94万平方米,本次修改后地上建筑面积约37190平方米。

选址时指标: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修改内容:

⑴申请将原1#办公楼、2#宿舍楼合建为一栋5层(局部6层)办公、宿舍、餐厅楼,建筑面积约5366平方米。

⑵将4#车间高度由19.85米修改为12.35米。

⑶将5#车间由30.4×8.9米修改为108.74×48.74米,高度由7.8米修改为12.35米。

⑷门房向北移动14米。

设计方案技术指标:容积率0.94,建筑密度42.96%,绿地率10%。

建筑造型:1#建筑外墙为米黄色(色卡编号:2.5GY 9/1 1322)和灰色(色卡编号:6.3PB 6.5/1.8)真石漆;5#车间外墙1.2米以下为深灰色真石漆(色卡编号:6.3PB 6.5/1.8),1.2m以上采用1015象牙白和局部蓝色(色卡编号:2.5PB 4.5/9.6 1212)彩钢板,屋顶采用蓝色彩钢板(色卡编号:2.5PB 4.5/9.6 1212);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平开窗,主入口采用断桥铝合金框中空玻璃门。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

二、建筑造型(1项)

美丽园南区(商业金融用地)建筑造型修改   

项目情况:美丽园南区(商业金融用地)修改项目位于团结路东、庆丰街南、河套大街北、健康路西,建设用地面积约2.16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66万平方米。2018年市规划局第10次建设项目审批会批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申报建筑造型修改。

外立面造型:4#-7#公寓建筑为现代风格平屋面框架结构建筑,外立面五层至三十层为浅米色高级涂料[色卡编号(10YR 8/1 1383)]、浅咖啡色高级涂料[色卡编号(8.8YR 7.5/2.4 0191)]、深咖啡色高级涂料[色卡编号(9.4YR 4.5/3.2 0163)]及灰色高级涂料[色卡编号(N4.5 1263)]。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框,蓝玻璃,平开窗;G1#、G2#商业建筑一层至四层外墙为浅咖啡色高级涂料(8.8YR 7.5/2.4 0191)、浅米色高级涂料(10YR 8/1 1383)、深咖啡色高级涂料(9.4YR 4.5/3.2 0163);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框,蓝色玻璃,平开窗;正立面一层采用断桥铝合金框中空玻璃门。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

三、备案项目(1项)

各科室备案确认项目(10小项)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下列项目业务科室已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先行办理了相关手续,现提交局项目审批会备案确认。

⑴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巴彦淖尔市临河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回用工程一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项目位于规划路东、建材路西、河套大街北,2013年9月批建,2015年7月修改,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1,建筑密度24.7%,绿地率40%。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⑵内蒙古联重金属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年产1000吨钢结构项目分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规划海利建材西、五原街北,2017年6月批建,建筑面积约15307.7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71,建筑密度53.31%,绿地率12.98%。经核实申请核实的建筑符合规划条件。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按实建予以核实。

⑶内蒙古鸿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鸿臣·鸥洲假日项目分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东、乌拉特大街南、胜利路西、北二街北,2014年9月批建鸿臣·鸥洲假日项目,2018年6月调整后建筑面积共计约100.16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4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1%。本次申请核实A28#、A29#、A37#、E7#、E8#、C13#楼,建筑面积共计约10.6195万平方米。经核实存在的问题:

①A28#、A29#、A37#北侧拆迁没有完成;

②公建没有移交;

③C13#附近绿地没有完成。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按实建予以核实。公建没有移交,企业按要求已足额抵押,抵押建筑位置见附表《公建设施配置明细表》。临河区物业管理局、北环办事处、居委会等部门出具了同意意见。拆迁问题,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来函“区政府安排实施拆迁”。绿地问题企业承诺2019年完成。

⑷内蒙古万锦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万锦世纪城二期(商业)分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水源路东、新华街北、丰州路西。2014年9月批建万锦世纪城二期(商业)1#楼(维多利商业广场和万锦国际广场),批建建筑面积16.18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83,建筑密度60%,绿地率15%。本次申请规划核实万锦国际广场(影院办公),批建建筑面积8.84万平方米。经核实存在问题:

①绿地没有建设;

②1#楼西南角建筑未拆。

市规划局意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去库存”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精神,为了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同意出具仅供办理产权的规划核实意见。绿地未建问题,临河区林业局责成企业进行异地建设,临河区政府批示“同意区林业局意见”;拆迁问题,企业承诺在临河区征收局的监督下尽快拆迁,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签署同意意见。

⑸巴彦淖尔市睿普新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加气站项目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临河区城关镇合济路西,2018年9月批建加气站项目,建筑面积约609.2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08,建筑密度12.2%,绿地率11%。经核实存在问题:南出口未完成建设。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按实建予以核实。出口未完成建设,企业承诺今年6月前完成。

⑹百替集团(巴彦淖尔)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江南华府住宅小区分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开源路东、金川大道西、五一街南、沃野街北。2009年9月批建,2012年12月、2014年9月规划调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89,建筑密度18.7%,绿地率35.1%。本次申请规划核实C1#、C15#商业楼及幼儿园,共计建筑面积约2266.72平方米。经核实,申请核实的建筑符合规划要求。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按实建予以核实。

⑺巴彦淖尔市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逸城首郡住宅小区分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金川大道东、明珠路西、河套大街南、民主街北。2012年7月批建逸城首郡住宅小区,批建居住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79,建筑密度24%,绿地率32%。本次申请规划核实1#-8#、G1#-G3#、G5#-G7#,批建建筑面积9.8628万平方米。经核实存在问题:

①7#、8#楼之间无规划手续建设违规建筑,占规划通道;4#、6#楼之间无规划手续建设违规建筑,占规划小区主出入口。

②2#、4#楼之间规划G2#楼3层(第一层至第三层未按规划建设,无规划手续建第4层)、G3#楼规划2层(第一、二层未按规划建设)。

③本次申请核实规划建筑面积9.8628万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10.23万平方米,违规超建3672平方米。

市规划局意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去库存”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精神,为解决历史遗留的小区产权办理问题,同意出具仅供办理产权的规划核实意见。违规问题临河区城管执法局已罚款处罚。企业承诺因违规建设造成的居民信访等问题,企业自行解决。

⑻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纳帕溪谷住宅小区分期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开源路东、河套大街南、金川大道西,2011年1月批建纳帕溪谷住宅小区,规划建筑面积约27.164万平方米,容积率2.22、建筑密度29.95%、绿地率36%。本次申请核实A1#-A6#、B1#-B8#、C4#-C7#、D4#、D6#楼,建筑面积共计约22535.8平方米,现状测绘面积24051.9平方米,超建面积为阳台、门厅、外墙干挂石材等面积,按照2013年第3次规委会纪要精神予以认可。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公建没有移交。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按实建予以核实。公建没有移交问题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书面说明:公建已按规划位置和面积建设,现不具备移交条件,具备条件后负责监督移交。

⑼内蒙古金草原肉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现代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规划支路东、富源路西、融丰街北,2017年7月批建,建筑面积约19690.8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76,建筑密度41.83%,绿地率10.1%。经核实符合规划。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按实建予以核实。

(10)巴彦淖尔市恒洁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加油加气充电合建站项目规划核实

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德羊街南、临白路西,2018年12月批建,建筑面积约883平方米,规划容积率0.09,建筑密度18.25%,绿地率15%。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

市规划局意见:同意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以上公示项目,请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或需要听证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与巴彦淖尔市规划局联系。

地 址:巴彦淖尔市规划局办公楼七楼规划局

联系人:陈志国       联系电话:8785682

巴彦淖尔市规划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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